Disclaimer: 本文档根据大韩民国法律编写,由大韩民国法律提供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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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第一条(总则)

① 由济州全境运营方(以下简称“运营方”)运营的网站及移动应用程序“济州全境 (allinjeju.com)” (以下简称“服务”) 遵守“信息通信网利用促进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个人信息处理方针,尽最大努力保护用户权益。

② 运营方通过在网站及应用初始页面公布个人信息处理方针,采取措施确保用户可随时轻松查阅。

第二条(收集的个人信息项目及收集方法)

为进行会员注册、提供顺畅的客户咨询及各项服务,运营方在用户首次使用服务时收集以下个人信息:

  1. 普通用户
    必填:电子邮件、密码、昵称、设备ID
    选填:头像、生日、性别、位置信息
  2. 自动收集的信息
    IP地址、Cookie、访问记录等

第三条(收集和使用目的)

  1. 履行服务合同及结算: 内容提供、定制化服务提供、基于位置的场所推荐
  2. 会员管理: 会员服务使用中的身份验证、个人识别、防止不良会员的非法使用及未经授权使用、确认入会意向、年龄验证、投诉处理等民事处理、通知事项传达
  3. 用于营销及广告: 新服务(产品)的开发与特色化,活动等广告性信息传递,了解访问频率或会员服务使用情况统计

第四条(保留及利用期限)

原则上,个人信息收集及利用目的达成后,该信息将立即销毁。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保存的,运营方将按以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保存会员信息:

  1. 通信秘密保护法
    网站访问记录:3个月

第五条(销毁程序及方法)

  1. 销毁程序: 用户输入的信息在目的达成后,将转移至独立的数据库(纸质信息则转移至独立的档案柜),并根据内部方针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保存一定期限后,或立即销毁。
  2. 销毁方法: 以电子文件形式存储的个人信息将采用无法复现记录的技术方法删除;以纸质形式打印的个人信息将通过粉碎机粉碎或焚烧销毁。

第六条(向第三方提供)

运营方仅在第3条(个人信息收集及利用目的)明确的范围内处理用户的个人信息,未经用户事先同意,不会超出原范围处理或提供给第三方。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调查目的而提出的要求除外。

第七条(用户的权利及行使方法)

用户可随时查询或修改其注册的个人信息,并可申请解除注册(撤回同意)。如需查询/修改个人信息,请点击“个人信息变更”(或“会员信息修改”等),如需解除注册,请点击“会员退出”,在完成身份验证后,即可直接查看、更正或退出。

第八条(安全性保障措施)

运营方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9条,采取以下确保安全所需的技术/管理及物理措施:

第九条(隐私保护负责人)

运营方全面负责个人信息处理相关业务,并为处理信息主体与个人信息处理相关的投诉及损害救济,指定以下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姓名:郑俊华

地址:济州特别自治道济州市Inda 4街21号 301室

联系方式:070-4571-4914

邮箱: allinjeju.info@gmail.com

第十条(告知义务)

若当前个人信息处理方针内容有增减或修改,将至少提前7天通过网站的“公告”进行告知。

本条款自2026年6月20日起适用。